演员署名出新规,要求不得单独使用艺名、不同平台不得区别对待演员署名等,执行难度大吗?将带来哪些影响?

知乎话题榜  • 2026-06-13 13:582次浏览
演员署名出新规,要求不得单独使用艺名、不同平台不得区别对待演员署名等,执行难度大吗?将带来哪些影响?
6月12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向会员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从源头破除“撕番”乱象,引导行业回归艺术创作本位,构建风清气正的文艺生态。 据行业内部反映,近年来,部分电视剧(网络剧)在选角、签约、拍摄、宣传、播出等环节,因演员署名、排位等问题引发多起争议,甚至出现停工、项目延误、舆论对立等情况,严重干扰正常创作,恶化行业生态,行业各方对此反映强烈。 “当排名压倒了演技,当位置取代了质量,文艺作品就失去了灵魂。”业内人士指出,此类风气不仅助长了“流量至上”的错误价值观,助长了青少年群体不良的“饭圈”文化,更让整个行业背负了“浮躁功利”的负面形象,规范署名已刻不容缓。 《通知》指出,演员应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将主要精力投入艺术创作,不以署名排序干扰正常创作秩序;演员及其经纪机构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不以署名排序为由制造舆论对立,坚决抵制因署名排序问题引发的网络攻击与非理性行为。 在演员署名规则方面,《通知》明确,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角色性质、戏份体量及实际参与情况,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需说明的是,上述类别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对应关系的演员。 《通知》强调,在分类的基础上,演员署名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复姓按首字笔画计算,少数民族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计算)。如笔画相同,则依次比较姓名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的笔画,直至形成唯一排序。 《通知》要求,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应采用“真名(艺名)”的规范格式,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 《通知》说明,以上各项内容,如遇特殊情形,制作机构应向通知发起单位进行书面说明并备案。 在演员署名形式方面,《通知》明确,片头署名中,演员头衔应统一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两类称谓,“特别出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位;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方面,完整呈现全部演员,“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此外,《通知》还要求,所有对外宣传物料与公开信息,包括海报、预告片、新闻通稿、官方社交媒体内容及线下活动物料等,其演员署名规则均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场景或渠道不同而区别对待。 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通知》设置了一个月左右的缓冲适应期, 三家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及经纪机构进行行业内通报, 业内普遍认为,这份《通知》的出台,体现了行业协会直面顽疾、主动作为、推动行业治理的鲜明态度,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回归创作本位、坚守专业精神,共同营造健康有序、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推动我国电视剧(网络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破除演员“撕番”乱象 三协会发文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_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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