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物业应该定位为「配套服务」而非独立盈利主体,公共收益70%以上用于业主福利,能解决哪些矛盾?

知乎话题榜  • 2026-03-11 15:208次浏览
代表建议物业应该定位为「配套服务」而非独立盈利主体,公共收益70%以上用于业主福利,能解决哪些矛盾?
你是否关注到这样的现象 物业服务质量不高, 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 物业因没钱服务质量越来越差… 这种恶性循环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 业主开车进不去自己小区?“犀利姐”樊芸建议物业管理应转为“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能不能改成‘物业服务’?两字之差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认为,物业应有更多服务意识。在官方文件表述中,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 樊芸代表的一席话引发网友强烈共鸣 打破恶性循环 《物业管理条例》需尽快完善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表示,《物业管理条例》该更新了。 朱建弟指出一个事实,全国法院系统每年受理的物业合同服务纠纷案件数量惊人,大量消耗司法资源。在司法实践中,业主若想起诉物业获胜,必须自行取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物业的强势地位。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中也多次纠正地方物业管理法规中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规定。朱建弟认为,这一现象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层面亟须一部更完善、更权威的上位法,为物业管理提供统一、明确的规范,从而有效化解当前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朱建弟还指出,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部分内容,与2021年新修订的《民法典》存在冲突。例如《条例》未明确禁止停水停电催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则严格禁止以断水、断电等方式催收物业费。为遵循上位法并解决物业与业主间的突出矛盾,朱建弟建议要尽快修订完善《条例》。 东方IC供图 朱建弟认为, 公共收益分配方面, 对于物业费,他提出建立动态测算标准:每半年由第三方审计成本真实性,每年根据物价、人力成本调整收费,调整需经业主大会表决。 针对维修基金“申请难、审批慢、资金睡大觉”的痛点, 朱建弟强调, 全网怒赞!物业“朝南坐”该改了!代表建议70%广告收益用于业主、利润与服务质量绑定_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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