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 34 层收房得知只建32 层,至今只收到 7 万元退款,该如何维权?谁应为此担责?
13年前,沈先生在西安市三桥街道“加贝花园”买了一套房,合同约定房号为“12幢B单元34层3401”。约定的交房日期“2015年5月3日前”没能交房,一直到2017年才通知交房。 更让沈先生意想不到是,楼只建到32层,根本就没有34层。至今,沈先生交的首付款本金都未能全部退还。 逾期数年后交房,且被告知没有34层 据沈先生称,2013年2月4日,他到该项目售楼部交了1万元定金,次日又去交了107700元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号为“12幢B单元34层3401”,出卖人为“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到了合同约定的“2015年5月3日前”这个交房时间,房子依然没有建好。直到2017年夏,他才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称12号楼已封顶,让他交其余的购房款。他回复说,交钥匙时把其余购房款一块交齐。过了几个月他又接到了通知交房的电话,同时告知他12号楼只建设到32层,没有34层。 “这个消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售楼人员说可以申请退款。另外还有个办法,就是把32层的一套房给我。”沈先生说,“当时西安的房子已经涨价了。我回到西安,售楼人员说可以给改合同,让交其余的房款。但我当时没有带钱,说春节后交。两个月后过完2018年春节,我给开发商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愿意交钱把32楼的房买下,对方说房子已经没有了。无奈之下,我只能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提交了退款申请,然而对方却说‘没有钱、先等着’。之后每隔两三个月我就问一次,对方一直说‘没有钱、再等等’。后来我想到2015年给我打电话的陈总,于是直接找这位负责人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对方于2020年给退了2万元,2022年给退了5万元,之后便再也不接我的电话了。” 购房者申请仲裁,法院调查发现开发商名下无财产 因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违约,沈先生后来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并于2022年6月10日双方达成调解。 然而,西安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并未得到执行,之后他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根据2022年10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一、向申请执行人给付购房首付款、利息74785元,违约金47056元;二、负担案件仲裁费5215元,本案执行费1806元。 仲裁时公司代理人:公司有块地 转让后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5月28日,记者联系了2022年6月10日参与仲裁的“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先生。 他称,虽然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但只是普通职员。“公司目前确实比较困难,现在有一块尚未建设的地块准备往外转让,转出去后就能把这些问题解决了。当时是计划建设到34层,但盖到32层就不让盖了。这是个小产权房,没有手续,不让建的。” 沈先生说,据他了解,李某还是目前加贝花园小区的物业经理。 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加贝花园其实并不是我们开发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陈先生。 陈先生表示,加贝花园这个项目实际上并不是他们公司开发的,而是其他公司用他们的资质开发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记者疑惑:13年前和购房者签的购房合同上盖的就是西安市贺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负责人签字栏盖着原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怎么同一项目还有别的开发主体?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三桥街道办,但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这种说法也感到不解,表示会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回复记者。男子买了西安一小区34层的住宅,收房时得知只建到32层!开发商仲裁代理人:只让盖到32层